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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民政府 部门文件 济体字〔2022〕2号关于举办济宁市第十四届“百县篮球、千乡乒乓球、万人象棋”三大赛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 部门文件 济体字〔2022〕2号关于举办济宁市第十四届“百县篮球、千乡乒乓球、万人象棋”三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8 07:31:32

济宁市人民政府 部门文件 济体字〔2022〕2号关于举办济宁市第十四届“百县篮球、千乡乒乓球、万人象棋”三大赛的通知视频直播
关于举办济宁市第十四届“百县篮球、千乡乒乓球、万人象棋”三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体育总会,市篮球、乒乓球、象棋运动协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国家战略,搞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发挥名牌赛事效应,引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健身,充分发挥名牌赛事效应,引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健身,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经研究,举办济宁市第十四届“百县篮球、千乡乒乓球、万人象棋”三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一)2022年6月下旬至7月底,各地自下而上根据各自实际组织举办“百千万三大赛”县级初赛; (二)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确定市级预赛于2022年9月初前完成比赛;2022年9月至10月,组队参加“百千万三大赛”省级总决赛;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二、有关要求 (一) 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突出做好赛事安全工作。要全面加强对三项赛事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真正把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科学制定赛事组织方案、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疫情防控方案,建立赛事“熔断”机制,确保赛事安全有序顺利开展。特别是要密切关注和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防疫政策,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根据三大赛项目的不同特点,选择适宜疫情防控的比赛场地,合理控制比赛规模和人数。 (二)发挥好各级体育总会作用,真正提高办赛质量。要充分发挥各级,特别是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体育总会的作用,引领带动有关项目协会和健身团队,用好农村(社区)篮球场、乒乓球台、文体大院和健身站点等场地设施,重点抓好乡镇(街道)、农村(社区)三项赛事选拔和县级初赛,坚决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确保赛事真正办在基层、办在群众身边,让更多群众参与共享。6月中旬前,各县市区要将三大赛县级初赛报市体育总会服务中心体总服务部。 (三)严肃赛风赛纪,确保竞赛公平公正。要加强对参赛运动员赛风赛纪教育,做到遵纪守法、公平竞赛。凡出现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违反参赛资格要求,弄虚造假,严重犯规,打架斗殴,不服从裁判判决等行为的,将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同时取消其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情节严重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四)突出“强国复兴有我”主题,积极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动感视界、山东省体育总会网站等宣传平台作用,用好微信、微博、短视频平台、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在积极营造浓厚全民健身氛围的同时,将三项赛事开展与当前全国开展的“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同步实施,背景板统一为“强国复兴有我”山东省第十四届“百县篮球、千乡乒乓球、万人象棋”县级初赛(市级预赛、省级总决赛);开、闭幕式要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活动现场张贴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体育强国、全民健身等宣传标语;要结合承办地实际,在比赛之余组织参赛人员参观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主题成就展、开展主题宣讲、接受红色基因传承教育等,让参赛群众充分感悟新时代的发展成就,激励、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进一步振奋精神、凝聚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1.济宁市第十四届百县篮球预赛竞赛规程 2.济宁市第十四届千乡乒乓球预赛竞赛规程 3.济宁市第十四届万人象棋预赛竞赛规程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体育局 济宁市体育总会 2022年5月16日 附件1 济宁市第十四届“百县”篮球预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济宁市体育局 济宁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济宁市篮球运动协会 有关县市区体育总会或篮球运动协会可申请承办。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体育总会。 五、参赛办法 (一)参赛队员出生年月:1977年1月1日后至1997年12月31日前出生(25-45岁); (二)各县市区、有关大企业各派1-2支代表队,领队由各县市区体育总会工作人员担任。每队领队1名,教练员1名(可由运动员兼任),运动员5名。领队由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体育总会工作人员担任。 (三)运动员须持有户籍所在地身份证(户口本或一年以上的暂住证);驻地部队、武警的现役军人证等有效证件参赛; (四)凡在国家、省、市体育局注册的现役运动员、全国大学生CUBA联赛和超级联赛注册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赛; (五)球队名称为:××市××县(市、区)代表队(如:济宁市任城区代表队)或××企业代表队(如济宁移动代表队),球队名称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六)所有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合格,身体健康;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比赛期间运动员伤病自理,竞委会除按规定提供必要的医务服务外,对意外伤害事故不承担法律责任; (八)参赛服装:每队须统一服装,有深、浅两套比赛服,并有固定和清晰的比赛号码。比赛中应按照比赛秩序册中的服装颜色要求,以及秩序册中注册的运动员号码上场比赛。如果全队比赛服装不统一,比赛号码不符合要求,则不允许运动员上场比赛。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篮球运动协会最新审定的“三人制”篮球竞赛规则,并执行以下特殊规定: 1.每场比赛15分钟; 2.参赛队伍要按竞赛日程安排完成赛程规定的比赛; 3.计分办法:在三分线内投球中篮计1分,在三分线外投球中篮计2分,在罚球线罚球中篮计1分; 4.在规定的时间内,率先取得21分或以上的队伍获胜(不适用于决胜期比赛)。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两队打平,则应进行决胜期比赛,在决胜期比赛中首先得到2分的队伍获胜(也可规定决胜期比赛时间); 5.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所有参赛队伍按团体名次进行排名。 (二)比赛期间进行“齐鲁三分王”赛,小组循环赛结束后进行。每个代表队派1名队员参赛,分5个点进行定点投篮,每个点投5个球,投中最多者获胜。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根据报名队数确定录取办法,颁发奖杯和证书: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名为二等奖,第四名以后为三等奖。 (二)齐鲁三分王:颁发奖杯和证书。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证书。 承办方如有招商项目,可提供相关商品作为奖励!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报名时间根据市级决赛时间而定。 (二)报到 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必须提供所有参赛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和当地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出示健康码。 九、裁判员 裁判长、裁判员由市体育总会选调,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调。 十、联系方式 济宁市体育总会服务中心,电子邮箱:jnstyzh@126.com,联系电话:0537-2328057,联系人:陈振,联系电话:15905379792。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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